在2014年的反腐成績單上,一串政法系統幹部的名字,彰顯了此輪反腐的“重磅”:岳陽市委政法委書記韓建國,天津市公安局長武長順,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柳遂記,新鄉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孟鋼,深圳市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等都因違法違紀先後接受組織調查……
查處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失職瀆職的行政執法人員11948人,司法人員2279人——這是今年“兩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的數字。梳理個別政法幹部的腐敗軌跡可以發現,其腐敗更具便利性:
“人頭地面很熟悉”。記者查閱一些落馬的政法系統幹部履歷發現,他們大多長期從事政法工作,在長達數十年的時間里對當地自然“人頭更熟悉”、“辦事更方便”。
“窩案頻發圈子化”。太原市連續三任公安局長出問題;遼寧清原縣法院審判人員系列瀆職、受賄案件現有11人涉案,均已被採取強制措施……“一查一串、一端一窩”,個別地方政法系統腐敗行為呈現出“有組織犯罪”的特征。
有專家指出,只有建立令官員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願腐”的制約監督機制,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體制,才能讓反腐事半功倍。
觀察·一些落馬政法官員“五毒俱全”
從落馬政法“一把手”涉嫌的違法違紀事實來看,大致可看出貪贓、徇私、踐踏法律等幾大類,一些落馬官員甚至“五毒俱全”:
貪贓枉法
充當不法交易“保護傘”
江西九江縣公安局原局長吳正陽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開設賭場提供保護;太原市原公安局長柳遂記則被指涉嫌與當地煤老闆有利益勾結……在這些“落馬”的公安局長背後,往往隱藏著不法商人的身影。例如,廣東省英德市公安局原局長鄭北泉在任職期間多次收受下屬和私人老闆巨額賄賂,干預下級派出所辦案,強行要求下屬將某些刑事案件作為一般治安案件處理,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違規審批、監管不力,成為不法交易的“保護傘”。
徇私縱法
正義天平傾向“身邊人”
新疆烏蘇市公安局長齊放與一對雙胞胎姐妹“保持不正當關係”,並利用職務之便為二人安排工作;曾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長的李亞力,涉嫌為包庇醉駕的兒子毆打交警濫用公權力,致使太原市交警支隊集體為其做偽證;廣東省韶關市公安局原局長葉樹養甚至曾制定腐敗“宏偉目標”:2000萬給兒子、2000萬給女兒女婿、2000萬給自己安度晚年。
以權代法
成為公平執法“干擾器”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五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淑媛曾發帖,稱其有多起由清原縣法院審理的案件被錯判。據孫淑媛介紹,清原縣法院在沒有通知五洲公司開庭的情況下,作出了缺席判決,致使五洲公司敗訴,目前部分案件被遼寧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撫順市中院重審。
根據案件所披露的情況看,一些落馬的政法幹部在位期間亂判案,以致造成冤案。
據新華社 (原標題:政法幹部腐敗更具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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