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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訊(記者 黃敏 通訊員 徐飛)水果湖二小對面的馬路邊有停車標誌,也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把車停在P標誌旁,卻成了違停。昨日,記者瞭解到,該停車標誌是針對旁邊銀行的停車位。
  昨日,市民王先生向本報反映,他查詢違章時發現自己在水果湖第二小學前的東湖路上有一條違停記錄,而他停車的地方明明有一個停車標誌“P”,“我當時確認了幾遍,才敢把車停在那兒。”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王先生違章的地點看到,道路一側是水果湖第二小學,另一側是工商銀行,王先生停車的地方在銀行的馬路邊上,沒有劃停車位。
  銀行門前有一片空地,划了近10個停車位,空地旁靠近馬路的電線桿上,掛著一塊停車標誌,但前方10米處的空中掛著另一塊警示牌,顯示禁止臨時停車。
  “兩處交通標誌是不是矛盾?”記者將情況反映給武昌交通大隊。民警介紹,王先生停車地點正是水果湖右轉進入東湖路的地方,又是學校及金融通道,不能停車,電線桿上的停車標誌是針對銀行的停車位。  (原標題:P標誌旁停車 為何成了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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